记者从博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获悉,11月29日,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行政处罚决定书,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食堂因食堂餐碗、长勺清洗消毒不合格超标被罚1.5万元。
3月4日,淄博市博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食堂使用的直径10cm餐碗和15cm长勺子进行监督抽检。经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上述监督抽检的餐碗和长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均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3月28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送达《检验报告》。该幼儿园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4月11日,博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博该幼儿园进行调查询问,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对监督抽检无异议。
经调查,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使用的餐具都是其自己进行清洗消毒。3月4日,博山蓝天艺术幼儿园食堂先用立白牌洗洁精对餐具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净后放入消毒柜中进行消毒,消毒柜采用热力消毒方式。因当日餐具清洗工作人员清洗餐具时加入的洗洁精较多,未充分冲洗干净,导致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在餐具上,清洗消毒不合格。上述餐碗和长勺子分别清洗消毒了200个,当日午餐分别使用了180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