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
“保质期7天,生产日期见喷码……咦?喷码哪去了?这套餐具是不是放好久了的……”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大连某餐具消毒中心所生产的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只标注了保质期,而本应该喷涂于包装膜上的生产日期却不见踪影。这不仅使得消费者难以确定自己使用的消毒餐具是否仍在保质期内,同时也会让使用餐具的餐饮店抱有超期使用节约日常开支的侥幸心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这一线索后,民行科对大连市内多家餐饮店进行了调查走访,对在独立包装上未标示消毒日期的餐具进行了拍照取证。之后,甘井子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主管部门依法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该主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监督员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消毒中心负责人进行询问,针对该消毒中心存在的其他主要问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建议书,并给予该消毒中心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其整改;其后又召集消毒服务单位进行卫生培训。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问题,而餐饮具消毒则是餐饮业的重要环节。餐饮具安全意义重大,甘井子区检察院对此次事件高度重视,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监督落实餐饮具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餐饮具安全隐患,警示辖区内相关单位做好消毒工作,始终绷紧“餐饮具消毒”这根弦,让人民群众用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