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召开关于叫停餐饮行业“餐具消毒费”等价外费用告诫会,会上宣讲了《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办法》规定,今年起,禁止餐饮、娱乐行业收取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等价外费用。即日起,对经警告仍不整改、规范的餐饮企业,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其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3月28日,30多家经营企业参加了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关于叫停餐饮行业“餐具消毒费”等价外费用告诫会,告诫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时,严格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监制标价签,严禁在标价之外向消费者收取其他费用;餐饮行业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开瓶费、餐具使用费等计入成本,不得以此名目收取价外费用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不得利用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使用两套菜谱、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形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规定最低消费额,指定霸王条款;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餐饮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互相串通,联合定价,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行为。自提醒告诫之日起,若餐饮企业还有价格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8212358,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