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元消毒餐具费 侵权!
信息来源:c-j.com.cn 时间: 2012-05-14 浏览次数:261
5月11日,铜仁市消费者协会在《铜仁日报》等当地媒体发布了《致餐饮企业的公开信》,明确指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1元消毒餐具费,属于侵权行为。
收取1元消毒餐具费
于法无据属于侵权
目前,铜仁市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很多餐饮企业要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一次性密封消毒餐具费),每套一元。虽然费用不多,但引发了众多消费者的强烈不满。
对此,铜仁市消费者协会在《公开信》中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就餐时,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于法无据,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因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到餐馆、酒店就餐,购买的标的既包括食物,也包括餐饮企业的服务。而餐饮企业是否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条件,直接关系到消费目的的实现与否。
铜仁市消协称,《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明确规定,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
餐饮企业强制收费
违反公平原则
《公开信》明确指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另行收取消毒餐具费属于强制收费,违反了公平原则。
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经过消毒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消费者接受用餐的前提,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
该项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理应承担该项费用,而不能因为餐具密封包装,就将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否则,就是在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变相向消费者转嫁附随义务,这违背了民事合同中的诚信公平原则。
此外,《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外有规定的外,经营者不得随意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其他形式价外加价。”
事先告知不具备法律效力
以此收费仍属违法
铜仁市消协强调,强制收取餐具消毒费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一些餐饮企业以在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印有有偿使用的提示、尽到了明确告知义务,且消费者也可选择是否使用收费的一次性消毒餐具为借口,强制向消费者收取餐具消毒费。
对此,铜仁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第一,经营者原本就没有权力收取该笔费用。第二,即使经营者通过声明或者张贴店堂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事先进行了提示,也不具备法律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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